那串初恋的酸萄萄

作者:蔡松益来源:《那串初恋的酸萄萄》 2011-02-08

站直,肩膀后缩,收下巴,正视前方,微笑。我在喃喃自语。不,不对,这太难了,根本就不可能。我把眼镜戴好,又回复自己懒惰的本性。但我立刻后悔作出了这个决定,我小心翼翼地坐回自己的座位。我走了进去,他连看都不看我。我清了清喉咙,试着要唤起他的注意力,不过好像没有什么用。

我把整理得井然有序的档案夹拿出来,上面还贴着“历史课”几个字。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他就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和我昨天在梦里看到的他一模一样,简直是无懈可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他的笑容,他刘海儿掉落到眼睛前的方式。他一定感觉得到我在盯着他看。突然间,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而我也立刻把视线往下一移,看着自己的档案夹,假装在找答案纸。我不敢再偷看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看着我。我只好往窗外看。窗外的阳光真刺眼,让我的眼睛张不开。

矛盾的是,我竟然选择在学校过暑假。其实,我上学期这门课并没有丢掉,不像其他的学生都是重修生。我是个很渴望学习的人,这个渴望强烈到令人难以置信。我只是想让自己的高中生活过得很充实而已。简单来说,我是个疯子、白痴与书虫。

我从余光中看到他的手正准备要拍我的肩膀。我发现自己全身的肌肉开始紧绷。他拍得很轻柔,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手指头。我面对他,眼光紧盯着倾斜的地板。我无法正视他。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很没用。

“昨晚回家后的功课做完了吗?”

那当然!我全做完了!我甚至连今天晚上的功课都做完了。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这个学校最聪明的学生。我每天晚上都会坐在计算机前,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背后的力量鞭策着我,而且那股力量越来越大。有一天,我会到很远的地方去,然后和我的笔记本电脑一起狂欢。不,我还没进入那个王国。现在只要知道有些东西是我所不知道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又清清喉咙,对他说:“是的,我功课做完了。”

“嗯,我第13题做不出来,你知道答案吗?”他的动作很流畅,一下子就把铅笔放到耳后。

“我……”我说。

“什么?你说你就是答案?”他问我,一脸茫然。

“哦,不。”我的双颊开始滚烫得不得了。呃!假如我真的是一个聪明的人,我怎么可能会犯这种错?我已经把想对他说的话,练习一千次以上了。如果我和他出去约会,他一定会嘲笑我的智能,也会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人。

深呼吸后,我对他说:“法兰克林·罗斯福智能信托集团。”

“谢了。”他回答说,然后把耳后的铅笔拿下来。我看着他写下答案,然后把他的答案纸拿给他后面的金发女孩。他试着向那个女孩表现自己的幽默,想让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可是那个女孩几乎连笑也不笑。如果我是她的话,我早就笑翻了。但是我突然想起来,那个笑话又不是讲给我听的。我观察着那个女孩的动作。她身体前倾靠向他,再用手指头撩卷着她的头发。再靠近的话,他们两个人就会碰到鼻子的。我静静地推自己的铅笔,让它从桌子上掉下去。

那男孩一闪神,把注意力移开她的眼睛。看着他我再度紧张,那支铅笔早已经被我咬得半烂了。他站起身,把鼻子靠向我,靠得比刚才那个女孩子还近。我把手伸向他的手,想要拿那枝铅笔。我整只手都起了鸡皮疙瘩,心跳也跟着加速。他从来就没对我这么感兴趣过。

那一刻就好像只是他脑海中的片段一样,稍纵即逝。他一语不发,走回他的美人儿身边。我很失望,弯着腰,驼着背,把下巴放在手臂上,难过地看着她献上自己的双唇。她真的很夸张,先拿出了润唇膏,润了润自己的嘴唇,再用力地抿抿嘴。那个男生根本没办法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我想要大叫,再用力摇一摇他,让他清醒清醒。这个女人真的太轻浮了。她美丽的外表之下,大脑空空,什么内涵都没有。

总有一天,我们会拯救对方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不以传统的方式来看,我和他是很像的。我们都需要有人把自己从一个迷幻的世界里拯救出来,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我们俩人建立起一段金玉良缘。

今晚,我可能会去购物中心买些染发膏,还有润唇膏。也许,我会到处找,直到我找到那个女孩子戴的那种发夹为止。我应该利用夏天的炙热天气,晒一身古铜色给他看的。不过,我想到最后我还是不会出去的,我会在家乖乖做功课。

不!今天晚上我要练习一下,站直,肩膀后缩,收下巴,正视前方,微笑。也许明天他会来问我第12题的答案……还有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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