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司法口才的意义 ①研究司法口才的直接意义是,探索司法口才的特征、规律和方法,用以指导、促进司法工作实践;总结和剖析司法口语表达失利、失败或者违背法律规定的教训,从反面教育人们,必须逐步增强司法口语表达的才能,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②促进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司法人员提高口语表达能力提供知识,使司法队伍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和新规定.③有利于促进法学学科的建设和法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司法口才学与相邻学科如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犯罪心理学、演讲学等的互相渗透和促进.
司法演说词 是在诉讼过程中由国家公诉机关的代表或辩护人发表的讲演词,虽不属法定的司法文书,但对揭露罪犯,分辨是非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法庭公正、客观地处理案件都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司法演说词分为公诉词和辩护词两种.写司法演说词的关键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
公诉词 公诉词是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机关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当庭宣读的一种演说词.它是对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告人提出的起诉书的主旨所作的进一步的阐述和补充.目的在于深入地分析被告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后果,以揭露和惩戒罪犯,同时帮助法庭进一步明确被告的犯罪事实,罪行性质及应采取的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81年第44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公诉词的写作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②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③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件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④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⑤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公诉词的重点部分在于深入分析被告犯罪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严重危害两部分.
辩护词 是辩护人当庭宣读的司法演讲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以及被告的近亲属、监护人为其辩护.它应该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起到帮助法庭全面了解情况,做到“兼听则明”,从而有助于正确公正处理案件的作用.一般分前言、辩护理由、结论三部分.
律师作法庭演讲的技巧 律师在法庭的演讲,就是辩护或起诉.无论属于哪种类型的演讲,律师都必须将自己对案件的观点和意见很好地表达出来,以便法庭采纳正确意见,作出正确判决,起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律师的演讲必须做到:①烂熟于心.律师在法庭演讲之前必须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条文了如指掌,如果是辩护演讲,就要对起诉书进行悉心研究.律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演讲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起诉书所作的控告演讲,是代表原告向被告人提出告发.不论何种演说,一般都可能遭到对方的反驳,所以法庭演讲常常是唇枪舌剑的争辩,要经过反复争辩才见分晓.在辩论中牢牢掌握主动权、不仅使对方无懈可击,而且能“寻机破敌”.如果律师对案情掌握不准,那么在法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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