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觉得一个“玩笑而已”,却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多么深刻的恐惧啊!
请别把“逗”当成了“戏弄”
“逗”孩子和“戏弄”孩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它经常是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儿童的情趣中,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欢笑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智慧。家长们,也要注意一点,就是宁得罪自己的同事或朋友,也绝不“得罪”孩子。当然,有时候同事、朋友们和孩子开玩笑也不存在恶意,看家长不愿意,以后也就不那样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得罪”的问题。
周末,丽文洗完衣服,看到阳台上有自己刚洗过的窗帘,就想和妞妞一起玩自己小时候玩过的游戏。丽文让妞妞站在窗帘另一边,自己站这一边,抓着窗帘的一角,互相看不见对方的脸,然后由一方开始喊对方,丽文喊“妞妞”,妞妞开始判断妈妈藏在哪一边,俩人同时从窗帘左边或右边探头去看对方。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头能和妈妈碰面,而妈妈的目的是每次探头都不让孩子看到。这样,妈妈有可能这一次刚刚从左边探了一次头,听见孩子叫声“妈妈”接下来还是从左边探头;而孩子的判断,妈妈刚才从左边出来,这下该到右边了,就跑到右边,结果扑个空。这样可能来回扑几次空,到终于和妈妈碰上面了,孩子就会乐得大笑起来。尤其是妈妈使了小计策,刚从左边出来,又从左边出来,而孩子已学会判断,通过猜测,也两次从同一边出来,连着脸对脸地和妈妈碰上面的时候,孩子会为自己的成就感兴奋不已。经过丽文一段时间的调整,妞妞回到了自己快乐的生活中。
戏弄孩子则是一种捉弄,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只能是逗大人高兴,而给孩子带来的却是羞辱、担忧和失落。
例如,我经常看到有的大人,到朋友家里时手里拿一个准备给孩子的礼物,却不痛快地给孩子,而是提出一些条件,比如让孩子唱一首儿歌或者流行歌,要么就是让孩子说一些好听的话,诸如“阿姨真漂亮”、“叔叔你真帅”等等,如果孩子不想唱、不愿意说,就做出要把礼物拿走不给的样子,直到孩子按自己的要求做了,这才满意地把礼物递给孩子。还有一些大人以吓唬孩子取乐,看到小男孩,总是以孩子的小鸡鸡做要挟,故意做出要找把刀子割小鸡鸡的之类的动作;看小女孩,就把小女孩极喜欢的洋娃娃或者喜爱的发卡藏起来,说丢了或被别人拿走了,急得小女孩大哭,大人才拿出来算完。成人有时会觉得这很好玩,以为不过是逗得孩子着急一下,哭一个鼻子,一笑就没事了。其实,这些行为都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无形的伤害。它对孩子来说毫无趣味,只会让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觉,不仅会损伤孩子的自尊心,更会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的不信任感。
只要遇到这类事情,作为家长就要礼貌而坚决地制止。因为,这绝不是小事。事关孩子的事情也没有小事,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在孩子来看却是大事。
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就坚决反对戏弄孩子。他认为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经常被戏弄的孩子会出现品德方面的严重缺陷。例如大人经常用欺骗孩子的方法,戏弄孩子着急,博得成人哈哈一笑,孩子就会慢慢养成不信任他人和说谎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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