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励志网 - 美丽梦想·美丽人生·美丽中国
 | 首页 | 励志 | 学习 | 书籍 | 心态 | 创业 | 格言 | 处世 | 文艺 | 作文 | 
 ◎ 励志书籍 >> 纪实长篇:“四人帮”兴亡 >> 正文

【字体: 】      【发表评论


第153节:押上历史审判台(6)


  "我认为我是'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过去我经常说:革命要有'五不怕':一不怕杀头;二不怕坐牢;三不怕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四不怕开除党籍;五不怕老婆离婚。这第五条对于我不成问题了,二、三、四条已经三年多了,我经受了,第一条杀头,我久候了!……"

  江青的"看法"何止"一点"。她在法庭上滔滔不绝,作此生此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

  "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

  "我现在是为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尽我的所能。"

  江青质问法庭:

  "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说以江青为首的搞这个阴谋活动?"

  "你们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江青说起了自己当年跟毛泽东转战陕北,质问法庭:

  "战争的时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个,你们躲在哪里去了?"

  江青又说:

  清君之侧,目的在"君"。

  罗织陷害,血口喷人。

  利用专政,搞法西斯。

  精神虐待,一言难尽。

  破坏政策,凶悍残暴。

  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杀我灭口,光荣之甚。

   最后,江青大声地说:"这就是我的回答!"

  江青的最后陈述,历时近两个小时。

   曾汉周:"被告人讲完了吗?"

   江青:"讲完了。"

   曾汉周:"请把你的原文交给法庭。"

   江青:"可以。"

  (将原文交给值警法警)

   曾汉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江青:"已经累了,到此为止吧。"

   曾汉周:"把被告人江青带下去。现在休庭。"

  此时已是上午十一时三十八分。

  12月29日上午九时,第一审判庭继续进行法庭辩论。

   在庭长江华宣布开庭之后,检察员江文就江青24日上午的长篇辩护词,予以逐点批驳。

   江文说:

  "江青在长达两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庭指控她所犯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

  江文发言毕,审判长曾汉周问江青还有什么话要讲。

  江青忽地提出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的政治报告。

  审判长认为,被告人江青的要求,与本案无关,予以驳回。

  江青发怒,说审判长剥夺了她的发言权。她谩骂法庭,审判长多次按铃制止,她大声说道:"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时审判长向江青宣布:

  "你在法庭辩论中,对特别检察厅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不是进行陈述和辩护,而是利用法庭辩论的机会,进行诽谤、谩骂,法庭一再警告你,你不服从法庭的指挥,违犯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又继续作"最后的陈述",咒骂法庭"包庇、减轻真正的罪犯"。她攻击邓小平,咒骂华国锋是"叛徒"。

   在十名主犯之中,江青民愤最大。在进行判决前,曾听取各方意见,在部队代表中做过"测试":

  被邱会作陷害打倒、复出后担任总后勤部副政委的李耀文将军发表意见:"江青和张春桥起码应判死刑,王洪文可判十五年,姚文元和陈伯达应分别判处无期。黄、吴、李、邱、江应判十三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友投稿 |
浙ICP备12031268号·中国·浙江·嘉兴·Email:123@zhlzw.com
  ※ 本网转载其他网络媒体之文章,目的在于传递和丰富心灵励志文化,积极和谐思想等相关更多信息,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文章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