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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自选集:佛》作者: 季羡林 

 


《佛》 第二部分
《佛》 法显(2)

作者:季羡林    出版社:华艺出版社

  二、法显的生平和活动

  只有了解了上述的背景,我们才能真正了解法显赴天竺求法的目的以及这一次求法的重要意义。

  我现在先谈法显的生平。

  记录法显生平的典籍相当多,举其大者有以下几种:

  (一)《法显传》,法显撰述。

  (二)梁僧祐撰《出三藏记集》,简称《祐录》。

  (三)梁慧皎撰《高僧传》卷三《法显传》。

  (四)唐道宣撰《大唐内典录》。

  (五)唐靖迈撰《古今译经图纪》。

  (六)唐智昇撰《开元释教录》。

  (七)唐圆照撰《贞元新定释教目录》。

  (八)隋费长房撰《历代三宝记》。

  (九)元念常集《佛祖历代通载》。

  我的办法不是根据上列的典籍叙述法显的一生,而是从中选出一个最古的本子,分段照录其原文,然后同其他的本子对勘比较,解决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作一些必要的注释。我没有选《法显传》,因为它只讲西行求法,没有讲法显的一生。我选的是梁僧祐的《出三藏记集》中关于法显的一段。在确定法显在西域、印度、南海等地的年代时,我参考了《法显传》,因为这一本书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它详细记录了每年的“夏坐”,为其他僧人游记所无。

  幼年时期

  《祐录》原文:

  释法显,本姓龚,平阳武阳人也。法显三兄并龆而亡,其父惧祸及之,三岁便度为沙弥。居家数年,病笃欲死,因送还寺,信宿便差,不复肯归。母欲见之不能得,为立小屋于门外,以拟去来。十岁遭父忧,叔父以其母寡独不立,逼使还俗。显曰:“本不以有父而出家也。正欲远尘离俗,故入道耳。”叔父善其言,乃止。顷之母丧,至性过人,葬事既毕,仍即还寺。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时有饥贼欲夺其谷。诸沙弥悉奔走,唯显独留,语贼曰:“君欲须谷,随意所取。但君等昔不布施,故此生饥贫。今复夺人,恐来世弥甚。贫道预为君忧,故相语耳。”言讫即还。贼弃谷而去。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二十受大戒,志行明洁,仪轨整肃。

  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加以解释。首先是他的籍贯。《祐录》、《高僧传》、《古今译经图纪》、《开元释教录》等书都说他是平阳武阳人。《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则只说是“平阳沙门”。按当时只有平阳县,而无武阳县,后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平阳县城故址在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参阅章巽:《法显传校注》,1985年版,第2页。

  第二是他的生年。《祐录》没有说,其他书亦然。我们只能根据目前能掌握的资料加以推断。法显生年大概是公元342年,壬寅,晋咸康八年。参阅章巽:《法显传校注》,1985年版,第1~2页。

  第三关于“三岁便度为沙弥”的问题。小孩子常生病送入空门以求长寿的事情,屡见于中国载籍。法显时代竟已经如此。可见此时佛教已经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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