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今天做好;
应该在今天做好;
应该在某个时间做好,但是还不急。
通常来讲,可以根据重要性来确定做事的先后次序,以紧急性作为次重要的标准。
健全的时间管理,以效能优先、效率次之的观念为出发点。也就是说,仅仅是效率提高是不够的,需要更加重视的是效能。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的那样: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废,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正确地做事"强调的是效率,其结果是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强调的则是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实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就是说,效率重视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则重视时间的最佳利用--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项工作。
"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打个比方,就像困在沙漠中的驼队,选择走哪一条路线与每天走多远的路程,对于脱离危险,显然前者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