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江西原公安副厅长许晓刚拖下水的"朋友"清单

作者:如文来源:检察日报 2009-05-23

许晓刚,1951年出生,大学文化。1968年入伍。退伍后到江西氨厂当工人。1973年9月到江西大学学习。1980年调入公安系统工作。先后担任侦察员、办公室秘书、分局副局长、局长、南昌市公安局副局长、省公安厅刑侦处长。1994年10月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03年2月兼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2005年6月改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保留正厅级,同年8月被“双规”。2006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被依法逮捕。

2007年4月9日,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下午3点半,56岁的许晓刚站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刑庭的被告人席上,身影却显得格外黯淡。

“被告人许晓刚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官的判决字字敲打在许晓刚的心底。蓦地,他回过头去搜索那些他熟悉的面孔,可昔日的朋友们一个都没来。他重重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担任过10多年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给人的感觉是没什么领导架子,且以广交朋友出名。

那他的朋友清单里都是些什么人呢?

NO1:熊新兴——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熊新兴,人称“熊老大”,许晓刚索贿、受贿的“第一大户”,也是许晓刚最铁的哥们儿。许晓刚收受、索取过熊新兴8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价值8.2万元人民币的玉镯2只。

1997年以来,以熊新兴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凭借其黑恶势力,在抚州市以开赌场、贷款诈骗银行资金、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聚敛了巨额财富,并大肆购买枪支、吸收成员、扩充组织。该组织先后以残忍手段致3人死亡、5人重伤,从金融机构贷款近亿元,无意归还……

熊新兴的恶行引起群众极大愤怒,举报信件不断。2002年7月,抚州市公安局根据江西省委、省公安厅领导的指示,成立了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尹光(因受贿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为组长的调查组,但此事一直未果。

熊新兴没事,是因为他有个铁杆朋友许晓刚。2000年,时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负责查办周雪华(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案涉案行贿人,因犯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脱逃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脱逃案时与熊新兴相识。熊新兴为了结交许晓刚,多次送财物给他。许晓刚被熊新兴拉下水后,开始与他“称兄道弟”。

2002年至2004年期间,群众多次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熊新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许晓刚接到举报信后,向熊新兴透露了举报信的内容。每次到抚州时,许晓刚把熊新兴作为自己的哥们儿介绍给抚州市公安局领导及抚州市主要党政领导认识,其中就包括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

由于有这么一帮特殊的朋友罩着,有关部门对熊新兴的举报未能进行及时查处。2004年9月23日,江西省公安厅决定抓捕熊新兴,对熊新兴刑事拘留时,许晓刚又将这一信息通过章新明等人透露给熊新兴,熊新兴得信儿后立即外逃,致使当天抓捕未果。直至2005年2月28日,熊新兴才被执行刑事拘留。2006年9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以熊新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2007年1月11日熊新兴被执行死刑。

也正因为熊新兴的最终落网,才牵出了许晓刚。

NO2:章新明——江西省博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8年初夏的一天,许晓刚身着便装来到南昌小有名气的“2001歌城”唱歌,被歌城老板章新明认了出来,相识后,两人觉得很投缘。从此,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2001歌城”也成了许晓刚常去的地方,每次都免单,而且还有小姐陪唱。章新明也因为许晓刚这朋友,生意上顺畅了不少。起先,章新明并没有求许晓刚做什么具体事,只是不时地送他财物。2001年,章新明将1块价值人民币6.24万元的“伯爵”牌手表送给了许晓刚,2004年2月,许晓刚过生日时,章新明又送给他1块价值12万元人民币的“百达翡丽”牌手表。2004年5月,许晓刚前往欧洲考察,章新明到广州送行时又送给他1万欧元。

不仅如此,2001年至2005年,每次春节,章新明都要给许晓刚送上万把元的红包。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2004年6月,原“2001歌城”经理冯某因为男友刘某兄弟二人涉嫌贩吸毒品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事拘留,向章新明哭诉。章新明当即打电话给“老朋友”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反映情况”。许晓刚二话没说就向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打招呼,果然,刘某兄弟俩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让章新明觉得很有面子。

2004年下半年,章新明在江西省新建县石埠乡筹建博泰矿业有限公司过程中遇到当地村民阻挠,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后也未能得到有效处理。章新明为此找许晓刚帮忙,许即给新建县公安局长屈某打招呼,屈某随后两次带领公安干警到现场处理,使博泰矿业有限公司正常开业。

如此讲义气的朋友,章新明觉得送出的钱物值!

NO3:张龙龙——江西省博来集团有限公司、金鑫阁大酒店董事长

许晓刚与张龙龙之间的“友情”可以追溯到1996年。当时许晓刚经人介绍与金鑫阁大酒店老板张龙龙相识,但当时两人关系一般。1997年春节前,张龙龙拿着8万元人民币来到许晓刚家楼下,说是给他拜年,许晓刚那时正缺钱用,就收下了,他们的“友情”开始升温。

几天后张龙龙就找他帮忙来了。原来金鑫阁大酒店职工裘德锋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张龙龙想给裘德锋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刚拿了张龙龙8万元钱的许晓刚不由分说,就与法院院长打招呼,裘德锋顺利得以暂予监外执行。不久,张龙龙又给许晓刚送来2万美元。2000年春节前,许晓刚又在金鑫阁大酒店茶座收受张龙龙送的人民币10万元。张龙龙的“大方”让许晓刚觉得这个人很讲义气,值得深交。

2000年6月,江西省博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市一家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了还款金额和期限。2001年底,张龙龙因博来集团不能如期归还贷款而找许晓刚帮忙,许随后向南昌市某银行行长徐某打招呼,使博来集团得以延期还款。作为回报,2002年春节前,张龙龙送给许晓刚人民币20万元。

2003年,金鑫阁大酒店发生员工被伤害的事件,许晓刚听说后马上打电话要求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抓紧破案,从严处理。2004年上半年,许晓刚在“2001歌城”收受张龙龙送的美元2万元。

NO4:刘权祖——南昌龙基实业公司老板

刘权祖是在逃亡路上与许晓刚成为朋友的。1998年,刘权祖因涉嫌伙同他人持枪伤人案,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追捕而逃往北京。当时,许晓刚正在北京出差。刘权祖经人介绍结识了这位省公安厅领导,如获至宝。

不久,刘权祖为自己案子的事找许晓刚帮忙,许晓刚在刘权祖写的材料上作了批示,并与时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打招呼,致使刘权祖当时没被立案追究。而刘权祖对许晓刚也是言听计从,并不时送钱物给他。

2000年5月份,应许晓刚的要求,刘权祖将15万元人民币送到北京交给许晓刚的女朋友陈某。2003年,刘权祖送给许晓刚一块价值4万元港币的“积稼”牌手表。2004年春节前,刘权祖到许晓刚办公室送了10万元。2004年的上半年,许晓刚因临时急用钱向刘权祖借了10万元。过后不久,许晓刚将10万元还给刘权祖时,刘一时推辞没收,许晓刚就决定不还刘权祖钱了。2004年11月左右,许晓刚妻子住院期间,刘权祖当着许晓刚的面送了2万元人民币。

此外,2000年至2003年,许晓刚共收受刘权祖送的过年红包4万元。

也正是有了许晓刚这个朋友,刘权祖一直逍遥法外。直至2005年年底,公安机关才对刘权祖立案侦查,并以刘权祖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窝藏罪移送审查起诉。

像刘权祖之类的老板“朋友”,许晓刚还有不少。这些“朋友”在充当许晓刚“提款机”的同时,不时享受着从许晓刚那儿寻租权力的种种好处,这种用金钱和权力堆起来的友谊注定难以长久,就像许晓刚后来认识到的那样。

NO5:邓某、李某、陈某、赵某、班某——许晓刚的女朋友们

许晓刚用朋友"给"的钱为女朋友买的"宝马"车

许晓刚有多个曾被他视为“红颜知己”的女朋友。1997年新春伊始,许晓刚到山东青岛开会。在这里,某洗浴中心按摩小姐赵某走进了他的生活,并成为他的女朋友,此后近3年时间里,许晓刚送给赵某40多万元,并在北京给她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1998年春天,许晓刚出差北京,又与一家夜总会的服务小姐陈某交上了“朋友”。两年的情人生活,许晓刚给了陈某30多万元。为了帮助陈某告别夜总会的生活,许晓刚介绍她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并为她出面联系到江西省内两家烟草企业两笔300万元的广告业务,让她从中分得提成。后来在许晓刚帮助下,陈某又做起了彩票生意。

2000年秋天,许晓刚又在一家夜总会认识了服务生班某,并在之后用40多万元的钱物维系他俩一年多的情人关系。

邓某和李某是许晓刚最钟的两个女朋友。邓某,江西鹰潭市人,歌唱演员,曾两次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并获过奖。经人介绍认识后,许晓刚与邓某发展为情人关系。2002年初春的一天,邓某与许晓刚、熊新兴在南昌“2001歌舞厅”唱歌,当邓某提出自己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歌曲制作费没着落时,许晓刚当即叫熊新兴出这笔钱。唱完歌,熊新兴便拿出5万元人民币。同年7月,因邓某出MTV、个人专辑,熊新兴又汇给她30万元。为支持邓某在“歌唱事业”上发展,许晓刚共付出了200万余元的钱物。

李某是许晓刚2003年春节期间认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的。为维持情人关系,许晓刚出资帮助其在南昌经营某品牌服饰专卖店、送“宝马”轿车……直至案发,他送上的钱物在200万元以上。

在近10年里,许晓刚花在女朋友们身上的钱在500万元以上,而这些钱基本上都是从一些有求于他的老板们那儿得来的。

许晓刚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4月21日指定浙江省检察院管辖,同年4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将本案交由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时,许晓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由江西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于2006年8月7日移送衢州市检察院并案处理。2007年1月19日,衢州市检察院以许晓刚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2月14日,情人节。此案在衢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曾有多个情人的许晓刚却度过了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庭审中,许晓刚自称走到这一步是“咎由自取”。他表示,自己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在庭审即将结束时,许晓刚作最后陈述:“我17岁当兵来到衢州,在这儿呆了5年,入团、入党,可以说,人生的大好时光有一部分留在了这里。回到家乡后,每次都是匆匆路过这里。我曾许下心愿,有生之年再踏上这片土地。但非常遗憾的是,这次来却是一个囚犯的身份。从2005年8月到今天,一年零六个月,我在反思自己。我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变化、扭曲的结果,也是被朋友们利用的结果……”话未曾说完,许晓刚泣不成声。 (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赵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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