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随时给我们熬制着各式各样的人生感受。或喜、或悲、或怒、或忧,多种情感在不断地调和着生命的色调,浸染着精神的风骨。在鲜活的生命里,幸福感起着不可或缺的核心作用,它绘制着我们精神的底色,统领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赋予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勇气与力量,不断丈量和拓宽着我们跃进人生的宽度和高度。但是,幸福是什么?幸福如何衡量?如何才能不断创造出幸福?
人生的幸福,首先是能够让自己在现实的土地上坚定地生长。不管你富有还是贫穷,不管你书虫的经历是短是长,不论你站在风里,抑或走在蹊径中,只要你能够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脚踏实地地向前走,即使你刚刚走在起点上,你也是幸福的。或许有人认为只有到达终点的时候才幸福,但实际上,幸福不仅仅是在终点逗留,只要你能够经受考验,努力去走的话,幸福感伴随着你向终点登攀的全过程。等你到达终点的时候,新的幸福体验又重新开始。简而言之,在现实的土地上强势地生长,用勤奋和努力送走过去,抓住现在,并由此对未来充满信心,这本身就是幸福。因此,人生的幸福感是坚实的人生步履的反映和甜蜜的回味,是对过去发展道路的明确肯定和对未来的强烈信念互相交织的结果。
其次,幸福感是比照自身,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最终战胜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后产生的一种满足情绪。在不同阶段,每个人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和缺憾,这既给我们痛苦,同时也激发我们与之抗争的斗志。直面缺憾时,苦痛和酸涩往往逐渐让位于奋起抗争的情绪;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奋斗,我们最终会摆脱不利的局面,让自己学会过去不会的东西,达到新的奋斗目标,甚至获得别人的赞许和艳羡。比照自身的这种改变,一种成功的美妙滋味洋溢在眼前,生活变得特别有意义。所以,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比照后认识到自己进步和提高的感觉,是超越自己局限和不足之后产生的愉悦,是对自身强大的认同和对未来充满信心时的美丽心情。
第三,幸福感又是个体比照外部对象之后产生的个人优越感和成功感。相对于我们单个人的自身条件而言,外部对象千差万别,它们或者比个体好,或者不如,或者类似。比照外部对象时,当自身优越于外部对象时,心理上就会产生莫明的快乐;同时,在比照中会产生新的奋斗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渴望,并在实现这些目标后会产生更多的愉悦和快乐感。这种幸福感深受个体自身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个体比照的主观性,使得个体之间幸福感的差异性增大,幸福指数经常因人而异,千差万别。尽管如此,比照外部对象,觉得自身强于它们,或者感觉到自己突破局限,达到了以前没有达到的目标,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外部条件,从中发现自身的成功和强大之处,就会产生一种舒心和畅快感。
此外,幸福感还来自于奉献,来自于情感的实现和回馈。真情总是有打动人的特殊力量,真情也总是给人以精神的升华和锻造。置身于爱的海洋里,施爱者的幸福感既来自于对所爱对象的付出和奉献,也来自受爱者对这份情感的珍视与接受;受爱者的幸福感来自于受保护、受赏识、被器重和厚待产生的安全、自信和美好的感觉。在母爱和恋情里,施爱者在利他情结的左右下,把奉献和付出看成是最大的快乐,从中使自身的精神得到升华。当看到受爱者能够更好地享受生活时,当看到受爱者投射的珍视和热爱的目光时,一种情感的释放和实现感让炽烈的幸福感扑面而来。受爱者被施爱者情感和行为感染,由此产生自我优势的认同感和成功的甜蜜感。因此,幸福感来自于情感的对流和认同,如果没有交流与回馈,施爱者一般会陷入自卑、怀疑等痛苦的情绪里,直至最后放弃。
总之,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目标,都要有奋斗,都要有改变,都要有进步。在不断的进步中才会有收获,才会有真正的幸福,才会有经历的厚重和生活的质量!幸福是对比之后产生的一种主观的愉悦感,是一种成长的经历和生活的底色。有钱不能够把幸福一网打尽,有权也不能把幸福尽收囊中。成败得失都有幸福。人生中的任何事情如果利用得好,都会让自己减少损失,取得进步。从这方面来说,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不能够适时调整和把握人生的幸福,就很难拥有可持续发展的幸福感。对于得志便轻狂的人,对于那些拥有幸福幻觉的人,对于那些在过去的幸福感上奢华的人来说,幸福是那么易碎易逝,到头来不得不以难得糊涂了事。有很多时候,要感谢挫折,感谢你遇到的所有的人和事,也许正是它们提供了你幸福感受的好材料。也正是经常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幸福感,装点着我们生活的百草园,赋予我们多样的人生风采。(郭海儒博士、副教授,北京崇文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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