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全国助残日”里话助残
陈景胜
5月17日是第25个全国助残日。
近日,国务院残工委、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十一个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确定2015年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0.11%,约为11.1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十二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省、地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等。他们的人生,或许因残缺而苦痛,但每个生命都值得平等的尊重,每个灵魂都有追梦的权利。一次拉手,一个微笑,请给他们多些温柔耐心,多些理解宽容,关爱残疾人,拒绝歧视,从小事做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去年5月17日上午在北京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朱彦夫、周月华等165名残疾人获得“全国自强模范”称号,会上表彰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中心专题部《残疾人之友》栏目组等100个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孙茂芳等100名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哈尔滨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等100个“残疾人之家”和张扬等33名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大会向获奖者代表颁发了奖章、奖牌和证书。习近平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各位自强模范再接再厉,希望广大残疾人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力量,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涉及2.8亿亲属。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中国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人生和事业的梦想,过上了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之一。1500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260多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为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半;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医疗、康复等社会公共服务还难以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比较薄弱。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使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得到了明显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残疾人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要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有关精神为契机,从加快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入手,切实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为残疾人谋利益,办实事。
我国助残日的来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截至2014年,全国共开展了24次“助残日”活动。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活动中,分别围绕“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一助一送温暖”、“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等主题开展了活动。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实践证明,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意义广泛而深远。
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会签下发“助残日”活动文件,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障了“助残日”活动在各地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有关部委、单位参与“助残日”活动,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贴近残疾人,加大了政府各个领域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
通过充分动员公共传媒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报道残疾人事业,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新闻界朋友,利用各种传媒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在全国形成了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在基层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重在实效。各省、市、自治区残联根据每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残疾人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各种助残活动。其主要方法:一是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党政领导人在“助残日”期间参加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的“送温暖”活动,发挥他们的榜样力量,带头扶残助残;二是充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与更多的残疾人“帮扶结对”,走进残疾人家庭,为他们排忧解难,并提供家政、医疗康复、职业培训、家教辅导等切实有效的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和残疾人服务社(站),形成服务网络,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基层中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设立助残服务岗,逐步形成助残服务网络,提供各种无障碍服务,把“残疾人优先”落到实处;五是把志愿者助残活动纳入社区服务总体工作,倡导邻里互助,实行分片包干,社区单位与残疾人签“助残协议书”,“一帮一、结对子”,落实责任,帮扶到户;六是农村以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为重点,解决生活困难,传授生产科技知识,帮农、帮牧、帮副;七是在残疾人中倡导互助并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残疾人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在助残日期间组织残疾人上街为群众义务服务,回报社会。
我们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捐赠活动,体现正常人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帮扶贫困残疾人,掀起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热潮。
“文化助残”活动的内涵丰富,可操作性强,开展的形式也很多。其中主要有:“扶残助学”、“科技助残”、“爱心赠刊”、“爱心赠书”、“爱心送戏”等。
“扶残助学”:推动、协助政府和社会人士扶助残疾人入学;倡导大、中、小学生和社会 中的知识分子义务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提供教育服务,帮助其提高文化水平。
“科技助残”:倡导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农村科技工作者义务为残疾人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技扶贫,帮助其提高生活和工作能力,实现科技致富。
“爱心赠刊”、“爱心赠书”:倡导杂志社、出版社及全社会向残疾人和残疾人文化设施赠送书刊及音像制品;倡导大学生义务为盲人录制有声读物。
“爱心送戏”:倡导文艺团体深入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福利工厂和基层社区,义务为残疾人演出文艺节目,以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倡导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如图书馆、文化馆有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
“红领巾助残”活动是由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少工委、中国残联共同组织,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帮助残疾人,帮助残疾小伙伴,帮助困难残疾人子女等活动的 助残行动。
自1986年,由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少年儿童中进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培养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良好道 德风尚的意见》以来,全国数以亿计的少先队员积极响应,“红领巾助残”活动遍及城乡,蓬勃开展。全国每年有近千万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各项助残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实践证明,“红领巾助残”活动是在广大少年儿童中进行人道主义教育的生动形式,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红领巾助残”活动重在育人。以学校、班级或小组为单位,通过组织助残小分队,建立助残联谊网,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助残活动。如组织主题班会、开展“一助一送温暖”、“我与残疾小伙伴共同成长”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活动。通过在学习、生活中帮助残疾人,着重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在奉献、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和高尚情操,在帮助残疾人的过程中,既培育了关心他人、扶助弱者的爱心,同时又是一次社会道德和拼搏精神的自我教育。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提出“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发展目标。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把底兜住,补短板促发展,普惠、特惠与优先相结合,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充分维护残疾人权利,增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带领、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才能让中国梦更加美丽。
朋友们,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扶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较为困难的特殊群体,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怀,更需要全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与支持。让我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切实理解残疾人、处处尊重残疾人、热心帮助残疾人,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残疾人事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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