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博士在《正营销》中系统地提出了企业通过“正能量”而创造“善”价值的六大项目和实施方案,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达成企业商业目标”如何互相驱动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阐述。
何谓企业“正能量”?企业“正能量”就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技术的变化、未来商业模式的变化、消费者的变化以及需求的长期低迷,构成了一个大的环境,企业必须通过改变商业模式创造新的价值而重获增长。在众多被忽视的价值中,“善”价值,也就是为利益相关者创造“共享价值”,这正是企业正能量一个重要的创新途径。
如果把社会责任理解为“应对社会压力和消费者压力的外部动作”,或只是停留在“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阶段,都是不够的。只有当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既是对社会最好的负责方式,也是对企业最好的负责方式,才能达到“正能量”的阶段。
既然企业能够实现社会责任和盈利的双重目标,那么当前所面临的就是企业该如何使自己充满正能量?一是可以通过企业营销职能开发和管理的营销推动型活动,即公益推广、善因营销、企业社会营销,二是通过其他职能开发和管理的企业推动型活动,即企业慈善、员工志愿参与、社会负责型商业实践。前者可以增加销售,吸引顾客,后者可以传达与推动企业的价值观和目标。这就是企业应该具有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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