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种职能都不负责制定企业的总经营计划,不负责建立社会组织、协调和调和各方面的力量和行动。这些活动并不属于技术职能的权限,也不属于商业、财务、安全以及会计职能的权限,它们组成了另一种职能,人们习惯叫它“管理”,而管理的职权和范围没有很好地确定。
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毫无疑问是管理的一部分,正如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
这里是否也包括指挥呢?当然不一定包括,有关这点我们可以另外研究。然而,由于以下原因我们决定把它并入管理:(1)属于管理责任的招聘、人员培训以及建立社会组织都密切同指挥有关;(2)指挥的大多数原则也就是管理的原则,管理与指挥是难以分开的,仅从研究方便的观点来说,把这两种活动合起来更有利;(3)另外,这种组合有利于组成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至少同“技术职能”同样能引起和保持公众的注意。
因而,我选定下述定义:
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计划,就是为探索未来制定行动计划;
组织,就是建立企业的物质和社会的双重结构;
指挥,就是使其人员发挥作用;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
控制,就是注意是否一切都按已制定的规章和下达的命令进行。
因此可以理解, “管理”既不是一种独有的特权,也不是企业经理或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责任,它同别的基本职能一样,是一种分配于领导人与整个组织成员之间的职能。
管理职能与其他五个基本职能显然不一样。
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要把管理同“领导”混淆起来。
“领导”,就是寻求从企业拥有的所有资源中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引导企业达到它的目标,就是保证六项基本职能的顺完成。
“管理”,只是这六项职能中的一项,由领导保证其进行,但是它在上层领导人的意识中占有那么重要的位置,以至有时好像这作用就纯粹只是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