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在强制力的促动下也会有取得成效的情况。可是,使用强制力时,必须在使用方法上下工夫,要注意使个人感受到明确的负荷。例如,立志转变为一个早起的人。可是,虽然自己下定了决心,却总是无法执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而已。这样的话,我们就反过来,将自己逼迫到不得不这样做的境地。这时不能依靠其他人或社会的价值观,而是要自己给自己增添束缚,让自己产生干劲。人是很复杂的生物,如果我们能反过来从其复杂性上下手,就能找出许多方法。
“我决定从明天开始,早上五点起床。早上五点,我会给各位的电脑发一封问候邮件。首先从明天开始,为期一周。如果有一天没能做到,那么下次聚会的费用,就全部由我承担。“发表了这样一番宣言,如果没能做到,就会受到惩罚。这样就将自己逼入了不得不早起的境地,于是很自然地就点起了干劲之火(因为会被要求埋单,当然不会再睡懒觉)。
用于工作时也是如此。如果最近老是觉得有些心不在焉,想要自己唤醒自己的话,就去向某人宣告,自己要回归正常状态。例如,“在下个月月初的企划会议上,我要提出五项新企划“,以及“如果我没做到,就请团队全体成员喝酒“。早起、提出五项新企划,原本都是自己想做,且决定去做的事,可是,却始终提不起劲。人就是这样一种矛盾的生物。可是,如果发表了宣言,作出了许诺,那么就只能去执行了。
像这样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就能让精神朝着充满干劲的方向转变。虽然惩罚会让人觉得心痛,可是也能让人感受到许多快乐。而这分快乐,来自被用力吹燃的干劲之火,来自燃烧起来的熊熊干劲。
顺带一提的是,我认识的一位编辑,就曾给他的上司说“要发三个月的早起信息”,从而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可在他养成习惯前,也还是支付了一大笔罚金……强制力和被认可的目标,两者都可以使用。如果能随机应变地将其分开使用,就能使大脑经常处于“被骗”之中,这样就更容易朝着自己的既定目标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