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梦工场,发明人如何梦想成真

作者:鹿大汉 宋丽思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5-16

发明人的梦想如何成真

——关于促进发明成果转化的思考

说起发明,很多人首先会想到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曾经孕育了举世闻名的科技发明,对于世界人类文明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如今,我们的科技队伍日益庞大,也取得了很多世人瞩目的科技成就,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已居世界第一位。然而,我国目前真正自主创新的重大发明相对较少,尚缺少世界级的大发明家。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中国梦,发明人同样也有自己的中国梦,即通过将自己的发明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祖国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发明人也得到应有的回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发明创造不能只讲专利数量,发明数量再多如果不能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再好的发明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个统计数字而已。迪生之所以成为伟大的发明家,是因为全人类都享用着电灯带来的光明。

因此,实现发明人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帮助发明人进行发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院大所等体制内的许多科学家,在政府资助下取得了大量科技成果,申请了不少专利,但大多数成果未转化为生产力。我们的民间发明人因为大多不能得到政府支持搞发明,更难以转化实施,因此倾家荡产的并不鲜见,很多媒体也从不同角度报道了这类的事例。当前,我们国家鼓励技术创新和群众发明创造,而如果因为发明致贫,发明人不能成为周围群众的学习榜样,反而成为群众中的另类,这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现象,这样的社会环境是不利于创新的。所以,当务之急是创造有利于发明创新的政策措施和环境氛围,帮助发明人转化发明成果。

发明成果转化有规律可循

发明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条创新链,发明本身只是创新链中的一个环节,要想成功地转化一项发明成果,还需要有资金、样品样机试制、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重要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失,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转化的失败。对此,发明人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个优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优秀的企业家,发明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创业成功,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对人的素质要求有很大的不同。遗憾的是,目前很多发明人对这一点认识不足,缺乏正确的自我认识,往往倾尽所有财产盲目上马,最后却以失败告终,甚至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幸。

发明成果转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发明人能否转化成功从而实现自己的发明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也就是哲学所讲的“内因”和“外因”。其中,“内因”主要表现为发明人能否认识到产业化的规律,能够遵循产业化的规律进行发明成果的转化,如果对转化的各个环节认识不清,不能发挥自己的长处、规避自己的短处,违反转化的一般规律,转化就很难成功。而“外因”主要包括转化的环境氛围、政府政策、家庭支持等,也就是所谓的“大环境”和“小环境”的支持。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发明人能够实现梦想在于自己对内外因的把握,发明人要充分认识产业化的困难,充分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仅寄希望于依赖政府。同时,要认清客观规律,对自己本人和自己的发明要有客观估计,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导致转化失败。总之,发明人对内因和外因的分析、应对,是发明成果转化成败的关键。

发明人容易走入的几个误区

工作中我们发现,目前发明人的认识有几个误区,不仅关系着发明成果转化的成败,甚至影响着发明人的工作生活和社会和谐。

首先就是发明人对自身的认识普遍过高,导致偏执和不善合作。中国发明协会接待过许多发明人,其中有相当多的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成果估计过高,认为自己的发明可以颠覆现有技术,甚至可以带来一场产业革命,只要有人提供资金支持,就可以成功转化并改变世界。而谈到投资商出资、企业家的管理,他们则不表尊重,这样很难与人合作。发明成果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靠单打独斗。这就需要发明人要懂得合作之道,在整个转化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与投资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发明人的另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发明只要申请了专利,或者只要政府支持就可以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发明成果的转化必须依靠企业来完成,有很多发明人曾经提出过要把自己的成果贡献给国家,希望政府来进行转化,发明人有这样的思想往往是不了解政府的职能,政府可以通过营造环境、出台政策等方式来支持发明成果的转化,但是真正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是企业,没有企业这个载体,发明成果的产业化是无法实现的。

还有一些发明人,不考虑市场需求搞发明,而是陷入了闭门造车的境地无法自拔,比如有部分发明人仅仅以自我主观的想象出发,不进行市场调研,误将自己的特殊想象当成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市场需求,这样的发明创造很难得到支持进行转化;还有部分发明人埋头发明,却不知他所发明的技术是市场上已有的技术,根本不具有转化意义;甚至还有个别发明人把自己的不切实际甚至是违背科学规律的幻想当成了发明创造,到各处寻求支持,得不到支持就怨天尤人、发牢骚……发明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市场是决定因素,发明是否具有应用价值要靠市场来检验,如果把自己的发明估计过高,不尊重市场规律,这样的发明很难得到市场的认可。

另外还有一小部分发明人对专利的认识有些偏差,认为申请了专利就是得到市场认可,发明成果就可以成功转化,这也是一种误解。申请专利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只是一味地申请专利,甚至有的发明人以申请专利为生,几年之内申请了上千项专利,把专利变成了获得奖励的工具,这样的专利申请背离了专利的真正目的。申请专利不在数量多少,主要是对自己的技术形成保护,专利只有最终转化应用才能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运用是目的,保护是手段,发明人对这一点一定要认识清楚。

如果发明人能够走出以上所述的几大误区,清醒地认识到发明成果转化的机遇和困难,从市场需求出发,正确看待自己的发明创造,就有机会将自己的发明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社会价值。

几种转化方式

为了提高发明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在总结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几种转化方式可供发明人参考:

一是与他人特别是企业合作,通过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等方式由企业进行发明成果转化,这样可以短时间内收回研究开发的投入并取得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

二是将发明成果与行业内有能力的大企业合作(被兼并)进行转化,发明人可以成为企业的员工甚至持有股份,由大企业来创造更好的条件资助进一步的技术研发,这样一来发明人仍然负责最擅长的研发环节,而成果转化的其他环节都由大企业来完成,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大企业从事这方面兼并的还很少,还没认识到这样做的重要性和双赢的效果。

三是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作创办企业,发明人以技术入股(一般占股20%-30%左右),共同推动发明成果的转化。合作办企业能够有效地弥补发明人自身在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短板,同时发明人凭借技术入股也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

四是发明人选择自己创业,这种方式要求发明人本身要具有企业家素质,能组建团队,有相当的能力来经营一家企业,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发明人属于极少数,但确实有个别发明人具有这样的能力,也成功创办了企业。

以上是中国发明协会多年来接待和服务发明人的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体会,希望能够对发明人有所启发。发明人转化成果可选择的道路有很多,关键是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的道路来进行产业化,这样才有可能将自己辛苦发明的成果成功转化。

民间发明人需要有“组织”管

当然,在发明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府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应该充分重视发明人群体尤其是民间发明人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非职务发明人(民间发明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已经超过140万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达到20%,授权量占比达到12%以上。尽管民间发明数量较大,但是却很少得到政府和社会支持。社会上一般认为民间发明水平不高,都是小改小革,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其实,民间发明不少是由发明人的兴趣和市场需求相结合的产物,民间发明不乏原创重大发明成果:如王永民的五笔字型汉字输入技术,袁隆平初期研究杂交水稻(后来由于政府支持才实现重大发明),徐世龙的软土地基处理技术,李官奇发明的大豆蛋白纤维,李登海的杂交玉米,沈福昌的固体化工废料处理技术,邹远东的酶法多肽提取技术,丁荣吾的根灌技术,曾祥炜的非能动控制系统,杨世祥的数字液压技术等等。应该说民间发明人也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只有使体制内、体制外两支创新力量互补,相互支持,增加创新的群众基础,增强创新发展的后劲,我们国家才能尽快建成创新型国家。

政府的作用主要在政策支持、引导和监管,而真正为发明人成果转化提供服务,还是要依靠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民间发明人需要有组织管,中介机构可以很好地发挥其自身的作用,成为民间发明成果转化的组织者和服务者。首先,中介机构可以组织专家对发明成果进行收集、评价、筛选,对其中重大原创成果的苗头、初步成果要给予支持,并向社会推介,帮助申报政府科技计划,防止优秀成果被埋没。其次,中介机构通过开展科技培训活动,为发明人提供咨询和转化服务,在政府和发明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重点支持较重大的原创成果转化实施。

最后,针对以上发明成果转化的现状和民间发明人所遇到的困难,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法律层面,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间发明成果转化进行保护和支持的法律法规,现在正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议在修订时要认识到民间发明的特殊性和困难,加强对民间发明的支持;要尽快制定《非职务发明条例》,充分调动非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并正确引导非职务发明人与市场结合,与他人合作,创造更多的发明成果,破解成果转化难题。

二是体制方面,建议科技主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定有关职能部门或组织对民间发明(非职务发明)进行管理、指导,解决民间发明“没人管”的问题。

三是机制方面,发明成果转化虽然是市场行为,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因此政府的引导作用必不可少。建议政府成立“民间发明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由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这样就可以初步解决民间发明成果转化初期的难题。

四是建议政府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支持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好地为民间发明人服务,促进全民创新创业。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文明史,中国人的聪明、勤奋、创新、包容的品格正在被世界所承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已见曙光,中国人的梦想正逐步实现。一个全民创新的民族、一个伟大发明的国度必将屹立于世界东方。(作者:鹿大汉 宋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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